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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oxue_guofa@cfau.edu.cn

v斑 竹 寄 语

v 在这里不一定需要严谨的治学态度,但一定要有对法律的感悟。我希望大家和我们一起收集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点点感受,并把它寄给我们,和大家一起分享。
v 声明:请将字数压缩在四百以内;可以对提供的内容进行点评,如果您的点评的恰到好处,我们会把您的点评附在文章后展示出来,并按您的要求署名;由于网络国法的公益性质,我们尚不提供任何稿费。

v jiaoxue_guofa
     @cfau.edu.cn

往 日 精 品

v 中国的代表人诉讼与美国的集团诉讼  
v
对“禁讨区”的思考
v
司法独立的必要性
v
私有财产权
v
诉辩交易
v
沉默权
v
迁徙自由
v
全球化毁减了国家的控制力吗?
v
自然法的发展历程
v
绿色贸易法
v
古典与现代契约法之契约正义
v
约因与对价之比较
v
主观约因论及其评价
v
人权的根据
v
衡平法产生的背景
v
孟勤国先生后记
v
物的新定义
v
人格尊严与人权保护的实现
v 善待生灵

 
4 享 受 法 律

v 法律也是可以享受的吗?
v 就像享受阳光,享受咖啡,享受音乐?
v 感受她的惬意,细品她的滋味,享受她的韵律?
v 我其实也没有答案,但至少让我们换一种思路,暂时抛开严谨的思维,说你想说,谈你想谈。

v  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大家关心却模糊的问题,以下的论述,希望对大家对此的理解有所帮助。
v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是股东与公司之间产权关系的实质内容
    一般来讲,产权即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所谓产权关系则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因财产权属而发生的权责关系,产权清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来讲,产权清晰的基本特征就是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股权,包括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则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们说,股东享有的股权与公司享有的法人财产权构成了股东与公司之间产权关系的实质内容。  
v  二、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是相伴而生的一对法定权利
    股权是出资者因直接投资公司而形成的一种权利,是出资者实施出资行为的法定后果,它不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产生,而是基于直接投资创设公司的法律行为而产生。出资者直接投资创设公司,一旦公司获得登记注册,宣告成立,出资者的出资额就转为公司所有,出资者的身份也变成了股东,股权就是出资者因直接投资创办公司而获取的法定权利。公司依法成立,使公司拥有了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权利,法人财产权就是公司作为法人而获得的法定权利。股权和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成立后,股东和公司各自享有的法定权利,它们因出资行为的完成和公司的正式成立而同时产生,没有股权的存在,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也无从谈起,股东拥有股权的同时,公司也拥有了法人财产权。因此,股权和法人财产权是随着股东身份的确立和公司的正式成立,相伴而生的一对法定权利。
 

v  三、股权与法人财产权之间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制衡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微观基础和基本载体的公司,不仅造就了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分离,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的独立,而且确立了股权与法人财产权之间彼此独立和相互制衡的新型关系。这就是说,股权的享有者只能是股东,法人财产权的享有者则只能是公司,两者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各自拥有独立的内容和排他的性质,股东不能因为拥有股权而直接干涉公司对法人财产权的行使,公司也不能因为拥有法人财产权而妨碍股东对股权的行使。公司既是股东直接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也是股东行使股权的客体,因此,股东为了使公司反映自己的意志,为自己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行使股权,特别是行使对公司管理者的选择权和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来实现对公司的制衡,作为独立于股东的公司为了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地组织生产经营、科学地开展管理活动,也可以通过行使法人财产权,来拒绝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直接干涉和对公司的不正当要求。所以我们说,股权与法人财产权之间是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制衡的新型关系。
v
  综上所述,股东的股权与公司的法人财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没有股东的股权,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就无从谈起。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是股东与公司之间产权关系的实质内容,是相伴而生的一对法定权利,它们之间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制衡。确立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依法确认股东的股权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制度这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才能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地向前发展。
 

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生 主办  中国国际法学会·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 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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