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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案 回 眸

v 被非法搜身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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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v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v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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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商品房发展商破产时如何处理
v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交纳押金
v
借钱不还可否定罪
v
高校乱收费学生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v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v
赌球协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v
什么情况算是对相邻关系的侵犯
v
采石造成噪音环保部门是否应当制止
v
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遭遇欺诈如何救济
v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本金迟迟不到位如何处理
v 小工在施工期间摔伤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v 行政复议不支持赔偿请求怎么办

v 储户存款时因操作失误导致数额有误应如何处理
v 企业之间是否能够拆借资金
v
申请购买公房遭到拒绝是否可以起诉
v 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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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收养有何种限制
v
夫妻双方订立的婚姻协议是否有效
v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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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消

斑 竹 留 言

v 抛弃法律等于抛弃权利,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而且亦不可能。如其可能,必定受到别人侵害;抵抗侵害乃是权利人的义务。吾人的生存不是单由法律之抽象的保护,而是由于具体的坚决主张权利。(德·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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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 律 咨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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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200551日至31日法律咨询受理及答复情况公告
 w网络国法已受理以下咨询者提交的咨询案件
    汤 青青、叶万芳、zn930xiaomei、hanyu0812@sohu.com
 w 网络国法已就以下咨询者提交的咨询案件作出答复,请查收
    汤 青青、叶万芳、zn930xiaomei、hanyu0812@sohu.com
v 法律咨询说明
 w 电子信箱:help_guofa@ cfau.edu.cn(请在主题中注明法律咨询字样)
 w
对于法律咨询案件的受理及答复情况,请您关注网络国法网站公告。
 w 网络国法针对法律咨询设立回访制度,以求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咨询服务,对此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w 为更好地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网络国法可能将对所受理的典型案例在隐去当事人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后在“典型案例”栏目予以刊登。如您不同意将案件公开,请在来信中明确作出说明。
 w 网络国法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供咨询者参考,网络国法不对由此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 典 型 案 例
v 本期案例:翻造房子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
v 咨询内容  
    网站的朋友,您们好!
    因为房子的拆迁,我遇到了一些有关房屋拆迁而引起的房屋遗产分割问题,很希望得到您们的帮助,在此我忠心的感谢您们。
    现在我把我的情况大概地说一下:我有两个儿子,我的配偶已过逝了,我的房屋是私房(祖上留下的,面积是112平方米,南北座向,南面沿街,北面沿河),几年前(1988年),因房子后一半(沿河部份的地基松了)有危险,大儿子出钱翻造了后一半房子,约60平方米,(当时造房子时,因没有分割产权,所有办理证件的手续都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上有否规定:大儿子当时造的房子是否就是他的产权,我已没权分割,假如我要分割的话,是否以剩下的52平方米来分配,我可拿26平方米,剩下26平方米属于我和两个儿子平分。我的情况大致如此,希望能尽快得到您们的法律帮助,再次表示感谢!
v 答复内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咨询问题,我们向您提供以下参考意见:
    第一,如果您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拥有者,那么,目前为止还不发生继承,依据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您作为被继承人,在您生命结束之前,继承不发生,遗产分割当然不可能发生,您仍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既然所有的关于房屋的登记文件上都记载的是您的名字,那么您就是房屋的合法拥有者,这一点并不因为您的大儿子曾出钱翻修过部分房屋而有所改变,您对所有的房屋有充分的处分权。只是在处分房屋(是指出卖或转让)的时候,应给大儿子相应的补偿。或者在您立遗嘱安排自己的遗产时,给大儿子相应地多分割一部分。
    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如仍有不明之处,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您再与我们联系。
 

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生 主办  中国国际法学会·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 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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