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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 律 咨 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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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_guofa
@cfa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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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日至31日法律咨询受理及答复情况公告
w网络国法已受理以下咨询者提交的咨询案件
程栩葳、zhuchunye8@sohu.com、haile
chen、py_0114、huang138101、顾明娣、jlslo@sohu.com、meimei616161
w 网络国法已就以下咨询者提交的咨询案件作出答复,请查收
程栩葳、zhuchunye8@sohu.com、haile
chen、py_0114、huang138101、顾明娣、jlslo@sohu.com、meimei61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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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说明
w 电子信箱:help_guofa@
cfau.edu.cn(请在主题中注明“法律咨询”字样)
w 对于法律咨询案件的受理及答复情况,请您关注网络国法网站公告。
w 网络国法针对法律咨询设立回访制度,以求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咨询服务,对此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w 为更好地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网络国法可能将对所受理的典型案例在隐去当事人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后在“典型案例”栏目予以刊登。如您不同意将案件公开,请在来信中明确作出说明。
w 网络国法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供咨询者参考,网络国法不对由此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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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型 案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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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案例:向证人取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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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网站的朋友,您们好!
1.请问在调查证人时,一人取证是否合法?
2.一个证人在给原告和被告作证时,证词出现了矛盾,并证人后来被追加为第二被告,证人的说法又与作证时的说法不一样。即一人出现了三个说法。这样证人的证词是否有效?
3.如何防止几人串通去对付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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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咨询问题,我们向您提供以下参考意见:
对于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的规定仅对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要由2人以上进行,但对于律师调查证人并无具体规定,应该拟从当事人调查取证,也就是说一人取证是法律所允许的。
对于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50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第58条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65条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以及第80条规定,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从以上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您应该可以从中找出具体的应对策略,证人或当事人的证词是要经过质证经法院采信方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而避免几人串供的方法之一是可以在法院上对其分别质证。
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如仍有不明之处,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您再与我们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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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生 主办
中国国际法学会·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 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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