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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非典”疫情报告和公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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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您是否曾经认为法律枯燥无味,您是否曾经对法律敬而远之,在这里,我们将用最平实的语言帮您解读法律,我们将用最实际的视角教您运用法律,您所关心的就是我们所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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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当前,非典型性肺炎(简称“非典”)的防治已成为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事情。政府不仅每日发布疫情,有的地方政府悬赏奖励举报者,有的地方政府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对“非典”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公布“非典”疫情,对公民来讲,是为公民提供“非典”疫情信息,使其了解疫情,作好自身的防护;对政府来讲,有利于调动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是传染病防治的一项积极有效的措施。“非典”患者免费救治,是政府为公民提供“生存照顾”的一项服务。
  强调政府依法行政,是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行政权力的行使遵循法律。判断政府在“非典”疫情的公布和防治中是否在依法行政,我们应该先看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防治是如何规定的。
4 法 律 解 读
v 依法行政与政府对“非典”疫情的公布和防治
    卫生部对“非典”疫情的公布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呢?卫生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它的职权、职责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具体到对于“非典”疫情的公布,其职权、职责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授予。那么,公布“非典”疫情,是卫生部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这一职权行为并不产生法律效果,因为其并不有为公民设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的目的,客观上也不能为公民设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但只要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都要遵循依法行政的要求。
  依法行政可从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两方面来看,实体上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有法律依据,不得超越法定的权限、越权无效,不得滥用行政权力;程序上要求行政公开、行政参与、平等对待相对人等等。
 w 行政公开与政府对“非典”疫情的公布
  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使行政相对人知晓。行政机关通过公开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和过程,说明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利,增强行政的透明度,体现行政的民主。
  卫生部是法定的行使卫生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其卫生行政管理活动应该符合行政公开制度。具体到“非典”防治,更是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公布疫情的行政机关,是传染病防治的全国监督管理机关。那么,卫生部对“非典”的防治,作为行使职权的行为也应该依法公开,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地如实公布疫情,公开防治活动的过程。从当前卫生部的措施来看,应该是做到了及时地如实公布疫情的。
 w 依法行政与政府承诺的举报“非典”者奖励、“非典”患者免费救治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的依据,“无法律就无行政”。根据依法行政的原理,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其行政权力必须来源于法律、法规,其行政权力的行使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行政法学理论上,按行政所要达到的目的可将行政分为干涉行政与服务行政。干涉行政的目的是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国家的安全及排除对公民及社会的危害,行政主体大都采用限制公民自由权利行使的手段,以公权力的方式来限制、干涉公民的基本权利。服务行政是以造福公民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利益。一般认为,在干涉行政领域,行政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服务行政领域,行政机关可以在没有法的授权时,为了达到服务于民的目的,在不涉及公权力、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时,自主给公民一方提供利益。武汉市政府承诺的举报“非典”者奖励、湖北省政府承诺的“非典”患者免费救治,虽然没有法律的依据,但政府的奖励和免费救治是单纯授于公众一方利益的,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时作出该奖励和免费救治,仍然符合依法行政的精神。
 

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生 主办  中国国际法学会·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外交学院国际法系 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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